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分局****派出所营房租赁及能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分局****派出所营房租赁及能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第2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第2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王昊铭、任冬祥、张金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7499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局**道734号 联系方式:022****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自由贸易试验****中心大道****商务中心3层 联系方式:022-****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达、孙雅婷、张沛沛 电 话:185****4954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分局****派出所自2020年起,持续租赁**市**新区汇津街62号燕赵大厦商业二层作为固定办公用房,该处办公用房各设施******局滨****派出所办公用房需要匹配成熟,且地理位置和办公条件等方面均符合本项目要求;该租赁场地24小时提供电力、用水、制冷制热空调服务等基础保障服务,服务范围全面覆盖办公区域、会议室、报告厅、大堂等全部功能区域,****派出所24小时不间断执勤办公、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目前,该场地所有能源保障等相关服务均由****统一管理、提供,无其他替代服务供应商。为减少资金重新投入,保证正常办公秩序,做好服务工作,将继续租用其为办公地点。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局滨****派出所营房租赁及能源服务项目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特殊要求”,故申请单一****政府采购。 ****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