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市大溪镇**村赵辉中户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个人建房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村公示栏及大溪镇网站——**市门户网站www.****.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街道平台链接→大溪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季先生、卢女士
联系电话:0576- ****0169
联系地址:******所
附图:
项目基本信息
| 序号 | 建房户 | 在册人口 | 有效人口 | 家庭组成人员 | 现有房屋情况 | 建设位置 | 拟建套数 | 拟建层数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 数量 | 面积(㎡) | 不动产权证号 | 处置情况 | 占地面积 | 带批 | 地上 | 地下 | |||||||||
| 1 | 赵辉中 | 5 | 5 | 本人、妻、子、父、母 | 2 | 128.76 | 温集建(93)字第****727号 | 拆除 | **村 | 2小套 | 3 | 住宅 | 90 | 11 | 400 | 0 |
****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