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司10台纯电动公交车更换电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7月16日
1、采购内容:10台纯电动公交车更换电池。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5、质保期:原厂质保五年或35万公里。
6、质量标准:合格。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10台纯电动公交车更换电池 | **** | **省****科技园石楠路7号 | ****984.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7.24分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电池系统(包含电池包、高压线束、低压线束、高压控制箱、直流充电座总成) | **时代 | CB220/CEB-B70S/CEB-B70H/L173G01 | 10 | 149798.40元 | ||
张燕锋、邓汉金、贾世杰、苏志克、费玉明(采购人代表)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中货物代理服务费的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
收费金额:22976元。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监督单位名称:****采购办
地址: **市**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9803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交通路26号
联系人:康东锋
电话:139****5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奔、姜克
联系方式:0371-****2507、0371-****8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奔
联系方式:037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