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年产10万吨铜杆智能制造暨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
电话:0394-****775
通讯地址:**县长平路与中华路交叉****服务中心二楼东。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10万吨铜杆智能制造暨精深加工项目 | **省**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六路西侧 | ****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六路西侧,项目为**性质,总占地面积为33300m2。主要从事铜杆及阳极板产品生产,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资金需24.5万元,占总投资的0.16%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冷却塔排水、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和冷却塔排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为阳极板和连铸连轧铜杆熔化保温工序熔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轧制废气和清洗废气;上引铜熔化保温工序熔化废气。 阳极板和连铸连轧铜杆熔化保温工序熔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轧制废气和清洗废气采用1套“油雾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上引铜熔化保温工序熔化废气采用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 标准限值要求、《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标准限值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十四、有色金属压延”行业A 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六、铸造”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限值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打包机、熔化炉、圆盘浇铸机、连铸连轧机、冷却塔、清洗装置、电加热上引炉、牵引机、风机等设备。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炉渣、除尘器收尘、废滤袋、废模具、废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清洗剂、废乳化液和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不合格品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炉渣、除尘器收尘、废滤袋定期外售,废模具坏返回厂家修理;废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清洗剂、废乳化液和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