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医院医用设备检定和校准 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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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设备安全运行,保障诊疗质量,现我院计划开展一批设备器具检定校准工作。欢迎具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参与询价采购,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医用设备检定和校准服务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器具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控制单价(元)

备注



1

戥秤

10

64

非强检检定


2

电子轮椅秤

1

88

非强检


3

电子体重秤

1

84

非强检


4

电子天平

1

130

非强检


5

儿童体重秤

1

84

非强检


6

人体秤

1

76

非强检


7

电脑人体秤

3

80

非强检


8

电子婴儿秤

3

80

非强检


9

电子秤

4

80

非强检


10

电子台秤

4

80

非强检


11

婴儿秤

4

76

非强检


12

温湿度计

6

78

非强检检定


13

体重秤

22

76

非强检


14

双能x线骨密度仪

1

1084

非强检


15

生物安全柜(全参数检测:含高效过滤器)

12

1000

非强检



最高控制价:17750元


备注:最高控制总价:17750元整,投标人总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投标。1.以上设备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检测校准数量为准。2.针对需检定计量器具,供方需配合采购方完成设备备案、预约检定、代为送检、检定后送回全流程服务,并全程配合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开展设备检定相关工作。3.本项目按检定项目进行单项报价。为保证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以上价格需包含运费、税金及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三、项目概况和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蚶江镇石锦路2156号)

2.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上门检定和校准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计量法规、行业标准及设备说明书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规范;供应商需保证所有校准器具均能溯源到中华人民**国国家基准,并提供书面溯源证明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否则我院有权拒付费用或要求重做服务;供应商在校准过程中发现仪器异常时,必须立即书面通知我院并暂停工作,等待我院书面指示;未经我院同意私自调整或修理仪器,供应商应免费重做或全额退款;供应商应无条件优先处理我院指定的受校仪器,并配合我院的特殊要求和安全问题告知;供应商在我院现场工作时,需自行承担辅助人员费用;我院提供的场地、电源等工作便利限于合理范围。

3.成果要求:检定/校准完成后,需在约定时间内出具合法有效、可用于设备年检备案的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同时提供详细的检测数据和整改建议(若有不合格设备)。

4.其他要求:对检测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在接到我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免费复测;配合我院完成相关设备资质年检更新工作;服务过程中需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影响我院正常诊疗秩序。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用设备检定、校准或相关计量检测服务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按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出具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证书/报告的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法定计量检****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和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资质证书(CNAS证书);

2.供应商的CNAS或CMA资质能力需完全符合附件设备清单所涉及的非强检设备,****医院完成强检设备的申报,提供强检及部分非强检设备的送检等服务;

3.必须提供本次招标所有检测项目的能力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校准检测能力表;

4.相关业绩证明(提供2024****医院医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项目2个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若供应商违反此规定,我院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供应商索赔;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定标方式:****小组现场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合格入围的供应商则按照有效报价推选最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遇报价相同的情况,现场通过电话联系实施二次竞价法决定)。重要提示: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因无二次议价机会,请各供应商直接提供最合理的报价。标书代写

2.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7:30;投标响应文件需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将上述资料用资料袋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按文件要求提交不予以接收或作废处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当面递交,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也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同递交地点,以我院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4.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设备科(科研教学楼504)标书代写

咨询电话:医疗设备科:0595-****2157(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咨询,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技术和服务要求

2.投标文件要求与示例


附件1技术和服务要求(1).docx

附件2投标文件要求与示例(1).docx



****

2026年7月1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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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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