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6年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县区域公开遴选一批具备经验、实力和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类型
1.秸秆收储运网点建设项目;
2.饲料化利用项目;
3.晚稻秸秆规模化灭茬还田/粉碎还田翻耕项目;
4.农作物秸秆规模化打捆离田项目;
5.柑桔果园异地覆盖项目。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政府主管部****公司、家庭农场、******社等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的主体。
2.对秸秆收储运或综合利用意愿强烈、积极性高。
(二)条件
1. 申报主体须依法在**县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批准成立,持****银行账号,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一定的秸秆收储运或综合利用基础和条件;
3. 能够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建立相关台账,完成资料归档整理,并妥善处理相关财务账务。
三、财政资金支持环节
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按照《**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进行支持。
四、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需根据本公告要求填写对应申请表(见附件1-5),申报材料需按照装订目录(附件6)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农业农村局农业**保护与利用股(咨询电话:181****3927)。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二)实施主体选定。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评审组对主体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申报材料情况和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年度任务安排,择优确定入选实施主体,再报局党组研究确定最终拟实施主体,并完成备案。
(三)结果公示。拟实施主****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将与公示通过的承接主体签订实施合同,明确项目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限及具体内容等事项。
****纪委监委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9-****446
附件:
附件1**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收储运网点建设项目申请表
附件3**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中晚稻灭茬还田粉碎还田翻耕项目申请表
附件4**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项目申请表
附件5**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柑桔果园异地覆盖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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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