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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绿谷部分)、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共3个项目按照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进行监测,并形成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按照计划进行了验收,并形成了监测总结报告、验收报告以及验收鉴定书现予以公开:
1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2026年第二季度).pdf
2.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pdf
4.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水土保持监测验收鉴定书.pdf
5.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绿谷部分)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2026年第二季度).pdf
6.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2026年第二季度).pdf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到2026年7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郝 工/166****5776
2、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绿谷部分)、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二期工程(东谷部分)、容西片区配套绿化水系工程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 工/131****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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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