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公司: 你单位报来《浙西大峡谷改造提升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材料,我局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等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区**镇相见村浙西大峡谷景区内,项目建设内容为老碓溪景区**3座滑道,涉及昌北溪、横渡溪。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该项目处河道防洪标准1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项目按设计方案建设。项目建设可能对昌北溪和横渡溪的行洪安全、河势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为确保项目沿线相关方的防洪安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防洪影响工作十分必要。 三、根据《报告》本项目**3座滑道,其中1座玻璃水滑道,2座砼水滑道。 1.玻璃水滑道,位于相见村文化礼堂西侧坡道(出口为横渡溪),总长320米,宽约为1.3米,其中17米长滑道位于水域范围线内,21.1米长滑道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内,出口高程295.95米,10年一遇洪水位297.79米,阻水比为1.04%。采用C30混凝土基础承台,平台为钢结构。 2.砼水滑道,1座位于现状昌北溪堰坝堰顶右侧,长32.5米,宽约为1.3米,主体采用M10浆砌块石砌筑,滑道衬砌C25砼,出口高程287.78米,10年一遇洪水位295.02米,阻水比为1.03%;1座位于现状横渡溪堰坝堰顶右侧,长14.4米,宽约为1.5米,高0.5米,采用C25砼浇筑,出口高程293.07米。 四、根据《报告》,横渡溪2座水滑道已于2025年7月完工,昌北溪砼水滑道计划于2026年7月完工。本项目占用昌北溪水域面积91.33平方米,占用水域容积86.94立方米;占用横渡溪水域面积38.34平方米,占用水域容积16.39立方米,共计占用水域面积129.67平方米,占用水域容积103.33立方米。通过拓宽横渡溪河道补偿水域面积1781.76平方米,补偿水域容积4810.75立方米,实现占补平衡。 五、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如需跨汛期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报我局备案。 六、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 七、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河道内任意倾倒污水、泥浆、废渣等,禁止河道砂石料外运。 八、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若有重大变更,必须报我局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若该区域的防洪标准提高,业主应无条件配合河道建设工作,并按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十、当项目用水与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发生冲突,应服从先生活用水,后灌溉用水,再旅游用水的要求。 十一、加强运行期的防汛安全检查及防范。 联系方式:**相见****公司 137****8055 **市****** 0571-****6065 **市******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