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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平政〔2024〕8号)要求,通过发布选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程序,拟****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
现将拟聘任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5-****907
邮寄地址:**市****科技园2号楼3楼310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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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