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6-****379、0876-****850****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信地址:**市**路38号
邮编:66309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广**110kV八小达线152#~182#段线路迁改工程 | 项目名称:广**110kV八小达线152#~182#段线路迁改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州广**莲城镇 建设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迁改工程实际拆除原有线路8.488km,杆塔23基及导地线金具及绝缘子等。同时设计迁改**110kV线路长度约为9.442km(其中主线段4.747km,T连接线3.707km,临时线路0.988km),设置杆塔42基(其中**杆塔39基、利用原有3基),全线单回架设。 项目投资:总投资14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4万元,占总投资的6.29%。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已于2024年建设完成并运行,根据现场调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开挖基坑产生的土石方已及时回填并夯实,未发现周边植被被污染的情况,现占地范围内植被均已恢复,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无环境影响纠纷投诉。 本次迁改线路工程主线N5~N6****水库坝下出水渠及N11~12****水库坝下出水渠,根据调查,施工期间未在渠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和作业场所,亦未布设临时表土堆积区;已建输电线路均为架空跨越,塔基建于山脊处,无涉水塔基,最近塔基N5基础距离渠道约160m;输电线路其余塔基距地表沟渠较远,施工废水经有效收集后回用于施工,无外排情况,此外,施工期间已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对水体无影响。 (二)营运期 1.电磁环境 根据环评预测,本次迁改工程主线路及临时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在最不利塔型1B1Y1-J5段线下1.5m高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2.6706kV/m,线路在设计导线最低对地高度16m时,在最不利塔型段线下1.5m高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0.5134kV/m;边导线正下方及评价范围区最大工频电场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要求;在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7.0m时,在最不利塔型段线下1.5m高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为2.0839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 本次迁改工程主线路及临时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0m时,在最不利塔型1B1Y1-J5段线下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3.3770μT,在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7.0m时,在最不利塔型段线下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1.4630μT,线路在设计导线最低对地高度16m时,在最不利塔型段线下1.5m高处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为5.9327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0μT的限值标准要求。 据环评预测,项目各环境保护目标工频电场强度为113.8kV/m~649.5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2.8224μT~7.1971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达标控制要求:因各预测值均不超标,无控制要求。 2.噪声 环评采用“**张官营复合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噪声监测数据进行类比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张官营复合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昼间噪声在40~45dB(A),夜间在36~41dB(A)之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本项目与类比项目类似,本项目运行后其周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根据类比及现状实测分析,现状及后续运行期间沿线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水平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的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 输电线路运行期运行维护活动主要为线路例行安全巡检,巡检人员主要在已有道路活动,对交通不便的山地段,采用步行方式到达,且例行巡检间隔时间长,对线路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建设单位需定期对塔基及线路进行维护,对超高树木的修剪、塔基周围树木草地修整,产生少量的树枝,统一修****加工厂综合回收利用,对当地林业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4.废气、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现处于投运前期,现状无检修固废;后续运行期间对线路电气设备进行常规检修更换,可能产生废旧电气元件、金具等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约为0.01t/a,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统一清运,委托厂家回收处置,处置率100%。 四、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部分评审专家复核同意,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改革局核准,项目代码:****。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政府关于印发**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24〕18号)、《******厅 ****生态环境厅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98号)、《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等相关政策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对策措施、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广**110kV八小达线152#~182#段线路迁改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环境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