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原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16日
更正事项及内容:对原招标公告中“五、报价及成交要求”进行规范更正。
原招标公告: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一)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食宿费、成本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报价函须单独密封),磋商结束后,现场统一提交,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报价:采购人维修改造工程监理费以施工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招标控制计提基准比例,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后执行比例最低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四)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标书代写
(五)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采购项目: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 费用类型 |
价格 |
| 工程监理服务 |
下浮: % (可保留一位小数点) |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时间:
备注:报价单须单独密封,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
更正为:
五、报价及成交要求
(一)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食宿费、成本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报价函须单独密封),磋商结束后,现场统一提交,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报价:采购人维修改造工程监理费以施工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招标控制计提基准比例,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
(四)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标书代写
(五)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
采购项目: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 费用类型 |
价格 |
| 工程监理服务 |
下浮: % (可保留一位小数点) |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人或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时间:
备注:报价单须单独密封,不得与资格技术文件混装。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