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 **** 委托,拟对****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招标项目简介:****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3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包件一 |
蔬果肉类 |
蔬菜类、水果类、猪肉类、禽肉禽蛋类、肉制品、牛羊肉及副产品等。 |
至少2家,不超过4家。 |
240 |
|
| 包件二 |
海鲜冻货类 |
海鲜水产类、冻肉类、冻调理制品等。 |
至少2家,不超过4家。 |
260 |
|
| 包件三 |
干杂类 |
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等。 |
至少2家,不超过4家。 |
90 |
注:投标人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包件一-包件三: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包件号 |
本项目的各包件须具备特定资格要求 |
| 包件一 (蔬果肉类) |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包件二 (海鲜冻货类) |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了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资料复印件; 3.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包件三 (干杂类) |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了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资料复印件; 3.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18日9:00至2026年7月24日17:00(**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统一用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文件获取费****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收取,项目结束后文件获取费用将划转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处,相关发票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开具,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无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西部智谷D区4栋1单元502号。标书代写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西部智谷D区4栋1单元502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监督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信****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com/#/index)发布。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还可以在其他媒介发布此公告,****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com/#/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通讯地址:**高新区**路45号1栋-1楼01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76****4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西部智谷D区4栋1单元502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8-****6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周颖
联系电话:028-****6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