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其配套文件,现对****金铁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系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铁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海西州**市乌图美仁乡哈西亚图地区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绿色提金车间、绿色提金脱水车间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内部供配电、仪表自控、内部通讯、内部给排水系统、通风除尘、总体布置等。哈西亚图选矿厂实际生产过程中,****铁矿磁选尾矿量为2499.90t/d,金矿系统产出金矿磁选尾矿量为890.75t/d,铁矿磁选尾矿与金矿磁选尾矿合并后即为综合尾矿,进入绿色提金车间的综合尾矿总矿量为3390.65t/d。项目建设投资为8903.88万元。
服务年限:选厂设计规模为处理原矿101.72×104t/a,年工作300d,服务年限23a,含基建期1年,减产期1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省海****经济开发区黄**路14号
企业法人:黄超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150****6517 邮箱:****@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耀****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城**西关大街139号3号楼2单元2153室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415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示期限
公众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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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