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市****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2026年4月15日债权总额人民币55,822,823.78元,其中:贷款本金31,799,995.77元,利息24,022,828.01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抵押物为第三人刘玉金名下的位于**市民营经济发展区洮白**侧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产8处,总建筑面积为8,438.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宗,使用面积为14,716平方米;保证人李伯良、耿秀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债****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
债务企业概况
**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74155A,****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伯良,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营业期限自2001年12月28日至2032年10月11日,****商行****分局,住所:**区**大路204-4号,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汽车救援(不含医疗救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核准日期2017年12月04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股东1李伯良,持股比例50%,认缴出资额200万元,认缴出资日期:2001-12-20,实缴出资额200万元,执行董事;股东2耿秀清,持股比例50%,认缴出资额200万元,认缴出资日期:2001-12-20,实缴出资额200万元,监事。
抵押资产情况
抵押物为第三人刘玉金名下的位于**市民营经济发展区洮白**侧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产8处,总建筑面积为8,438.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宗,使用面积为14,716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刘玉金,房屋所有权证房号吉房权证白字第FQ****8104号,房屋坐落民营经济发展区洮白**侧,建筑面积419.12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取得方式继承,登记时间2015-8-14。
(2)房屋所有权人:刘玉金,房屋所有权证房号吉房权证白字第FQ****8103号,房****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917.82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取得方式继承,登记时间2015-8-14。
(3)房屋所有权人:刘玉金,房屋所有权证房号吉房权证白字第FQ****8106号,房屋坐落民营发展区洮白公**侧中户,建筑面积1,725.16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取得方式继承,登记时间2015-8-14。
(4)房屋所有权人:刘玉金,房屋所有权证房号吉房权证白字第FQ****8100号,房屋坐落民营发展区洮白**侧,建筑面积42.44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取得方式继承,登记时间2015-8-14。
(5)房屋所有权人:刘玉金,房屋所有权证房号吉房权证白字第FQ****8125号,****开发区,建筑面积1,762.23平方米,房屋用途:办公,房屋取得方式继承,登记时间2015-8-14。
(6)房屋所有权人:刘玉金,房屋所有权证房号吉房权证白字第FQ****8126号,房****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603.68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房屋取得方式继承,登记时间2015-8-14。
(7)房屋所有权人:刘玉金,房屋所有权证房号吉房权证白字第FQ****8101号,房屋坐落民营发展区洮白公**侧东户,建筑面积1,483.92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取得方式继承,登记时间2015-8-14。
(8)房屋所有权人:刘玉金,房屋所有权证房号吉房权证白字第FQ****8102号,房屋坐落民营发展区洮白公**侧西户,建筑面积1,483.92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取得方式继承,登记时间2015-8-14。
(9)土地使用权人:刘玉金,白国用(2015)第****056200号,坐落于**市**区保****村,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为14,716㎡,地类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以上抵押物目前均处于闲置状态。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李伯良,为**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耿秀清,为李伯良的配偶。
资产特点及前景
该债权已有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变****公司。执行法院对抵押物进行了查封。****车站仅6公里,位于洮白公路旁,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抵押物可用于企业投资、生产,投资价值较高。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17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 系 人:王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431-****2151、****2123 通讯地址:**市**区自由大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0000。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续女士 联系电话:0431-****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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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