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等改造项目-智能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疑问1:本项目采购需求全部设备未标注核准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意味着本项目所有投标货物均只能提供本国产品,不存在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情形
答:“进口产品”与“非本国产品”是两个不同概念。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相关解释,在中国境内未完成实质性制造、未达到一定本土化成本比例的产品,即便以报关方式进入中国关境,亦不属于“本国产品”范畴,但仍可能参与投标,仅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直接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应自行判断所投产品是否满足“本国产品”认定标准,并据此决定是否填报相关声明及适用优惠政策。
疑问2:依据国办发〔2025〕34号、财库〔2025〕30号文件规定仅当项目同时存在本国、非本国产品投标人同台竞争时,本国产品才可享受20%报价扣除;若本项目禁止进口设备、所有投标人只能投本国产品,则全部投标人均无法享受本国产品价格优惠。请明确本项目是否满足“本国产品价格扣除”的适用前置条件。
答:《****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中价格扣除规则共用同一个适用大前提“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同时依据财政部国库司答复“对于仅有本****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本项目是否满足该前置条件,****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交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相应证明材料,对所有投标人所投产品进行甄别后统一判定。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无法判定潜在投标人的产品构成,故无法提前告知是否适用价格扣除。标书代写
疑问3:若我方提供的产品全部为本国产品是否适用本国产品20%价格评审扣除政策。
答:《****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中价格扣除规则共用同一个适用大前提“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同时依据财政部国库司答复“对于仅有本****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本项目是否满足该前置条件,****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交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相应证明材料,对所有投标人所投产品进行甄别后统一判定。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无法判定潜在投标人的产品构成,故无法提前告知是否适用价格扣除。标书代写
疑问4:若本项目无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是否仍必须完整填写、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漏报是否构成投标无效若投标人全部供货设备均为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成本占比100%,本国产品声明函是否不提供,无需此件;若投标人不提交本国产品声明函,评标时是否直接不予享受本国价格优惠,还是按实质性不响应判定废标明确本国产品成本占比填报规则、未填报/虚假填报的评审后果。
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是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法定强制投标文件,并非仅为享受价格扣除设置。依据国办发〔2025〕34号、财库〔2025〕30号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均需投标人填报本国产品相关声明,中标人的声明函还需随中标结果同步对外公示,用于履约验收、事后监管核查,属于实质性响应要求。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完整的,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作无效投标。
投标人隐瞒产品原产地、伪造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等内容,出具虚假声明谋取评审优惠或中标的,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无效,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供货及安装地点原内容:****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现调整为:****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更正日期:2026年7月17日
1.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管理处
地 址:**市**路 68 号、**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6楼
联 系 人:徐腾、周健华
联系方式:0550-****270、0550-****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天康大道南侧(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祝家强、0550-****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腾、周健华、祝家强
电 话:0550-****270、0550-****702、05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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