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钱湖高科产业园(横溪区域)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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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钱湖高科产业园(横溪区域)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宁****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80%,自有资金20%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建设单位)、****集团****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区横溪镇,是**区钱湖高科产业园(横溪区域)的配套道路。一、**文化路和堰江路,道路东起**路,南至现状堰江路,道路长度约492m,路基标准宽度16m,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40km/h。同时配建相关雨污水管、交通设施、照明以及给水、电力管线;二、对**路进行路面改造,道路东起宁横南路,西至**路,道路长度约280m,主要对现状路面、标线及排水设施进行改造;三、对**堰江路终点至奉钱线老路进行路面改造提升,道**起**堰江路,南至奉钱线,道路长度约210m,主要对现状路面、标线及排水设施进行改造,同时对现状绿化进行修复。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199.11万元,其中**费用为1777.42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初勘、详勘、初测、定测、物探等勘察测量作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配合编制施工招标专用技术规范及后续施工期间配套服务工作。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含测量)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2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止,施工期暂定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注册成功后,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于2026年07月27日16:00 前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或逾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系统 ”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 ”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标书代写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5.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按系统要求支付 150 元系统使用费,支付后不退。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14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xe/login)”,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电子标服务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bidweb/index.html)”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标书代写

6.4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入“**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com:8060/bidweb/index.html)”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服务平台(http://www.****.com:8080/#/dashboard)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集团****公司

地 址:**市**区城南商务大厦2幢8楼

电 话:0574-****683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单位)

****集团****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市**区城南商务大厦2幢9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574-****97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商务区鸿安大厦2502室

联 系 人:宋泽成

电 话:0574-****77752、188****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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