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县**镇西街29号政府2#统办楼(731300) 电 话:0930-****2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 G248线巴下寺至虎关段升级改造工程**过境段一标商砼站项目 | **省****县**镇双泉村瓦窑 | 广****公司) | **泽****公司 | G248线巴下寺至虎关段升级改造工程**过境段一标商砼站项目项目商砼站主要建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根据G248线巴下寺至虎关段升级改造工程**过境段一标建设需求,确定项目年产混凝土10万立方米,全部用于G248线巴下寺至虎关段升级改造工程**过境段建设需求,不外售 | 废气 原料装卸、储存粉尘:原料堆棚为封闭式堆棚,砂石料装卸、储存、上料过程采用1套雾炮机进行洒水喷雾降尘。 筒仓粉尘:8个筒仓均配套仓顶滤芯除尘器处理。 皮带输送粉尘:砂石料输送皮带全部封闭。 搅拌粉尘:经搅拌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 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车厢采用篷布遮盖,路面及时洒水、定期清扫。 2、废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泼洒厂区地表抑尘。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搅拌机、罐车冲洗废水一起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原料配料用水,不外排。 3、噪声 运营期噪声采取禁止生产车辆在厂区内鸣笛、超负荷运行;定期对生产设备维修和保养;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拌合站卸料口设置柔性连接等措施。 5、固废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通过设备自带的清灰设备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回用;废布袋、滤芯更换****回收站;检验混凝土样收集后用于G248线巴下寺至虎关段升级改造工程**过境段边坡、边沟砌块使用;沉淀池底泥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回用;生活垃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收集后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