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200KW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采购
(第二次)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1200KW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采购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投标报价调整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变更为:
投标人承诺其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设备之设计、制造、安装、运输、联调、售后、质保以及同意延期付款资金成本等与项目交付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同意招标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前支付货款,提前支付货款期间的融资成本由投标人承担(融资租赁综合成本不超过年化5%)。
二、评标办法调整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付款方式(9分)”评分项更正为:
1.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完全接受1:3:5: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预付款10%,货到指定地点初验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30%,货到调试验收合格后付50%,余10%作为质保金,以调试验收投用起算质保一年,质保期满退),方可获得基础分3分。在满足上述全部付款条件的基础上,各期款项支付时间统一顺延12个月的,加5分,不同意顺延的,本项不加分。
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并提前支付货款,其融资租赁资金成本由投标人承担(融资租赁综合成本不超过年化5%),得1分。
三、合同条款调整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3款更正为:
5.3.1.本项目按1:3:5:1付款方式(即,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预付款10%,货到指定地点初验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30%。货到调试验收合格后付50%,余10%作为质保金,以调试验收投用起算质保一年,质保期满退)。在满足上述全部付款条件的基础上,各期款项支付时间统一顺延12个月。
5.3.2.投标人同意该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并提前支付货款,提前支付货款期间的融资成本由投标人承担(融资租赁综合成本不超过年化5%),可按照现金折扣或提供同等价值易损配件、润滑油脂方式办理。
四、时间节点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3日。标书代写
五、其他
请以本次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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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