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道湾子镇六道湾子村和美乡村暖棚建设项目
2.标段名称:四道湾子镇六道湾子村和美乡村暖棚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3.建设地点:四道湾子镇**湾子村
4.建设内容:**设施农业暖棚21栋种植金丝蜜瓜,占地50亩。具体以施工图纸和财政评审工程量清单为准。
5.本项目计划投资额:****056.00元。
6.招标范围:包含两大部分:一是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载明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二是办理项目所需土地租赁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土地租赁期限不少于15年,并承担项目竣工验收交付后的全周期管理与金丝蜜瓜种植运营工作。
6.1 施工部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6.2 运营部分:
(1)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中标单位统筹承担工程施工及后期种植运营工作;施工单位牵头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运营板块由中标人开展金丝蜜瓜种植运营)。项目建成后,本着“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整理项目工程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好财产登记造册。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
(2)产权归属、运营期限、收益金缴纳规则(依据旗级乡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① 产权归属:项目竣工验收后,本项目全部暖棚、配套附属设施永久产权归四道湾子镇六道湾子村集体所有。
② 运营期限:中标运营方自主经营管理期限为15年,运营起始日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
③ 经营权责:运营期内,运营方自主承担全部种植、水电、设备维保、人工等运营成本,自负生产经营盈亏。
④ 收益金缴纳标准:运营方须于每年度种植周期开工前,一次性向六道湾子村、**湾子村指定对公账户足额缴纳当年资产收益金;年度收益金标准为项目竣工最终财政结算评审总金额的4%(收益金上浮、下调、减免事宜,严格按照**乡村**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运营方不得拖欠、少缴、拒缴收益金,逾期缴纳的,按逾期每日加收应付金额0.5‰违约金;连续2年未足额缴纳收益金的,村集体有权单方解除运营承包合同,收回全部设施使用权。
⑤ 期满移交标准:15年运营周期届满,运营方须将全部暖棚、配套设施恢复至运营前交付标准(自然合理损耗除外,需第三方现场勘验确认),完整、无损坏交还六道湾子村集体;设施移交细则、资产损耗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暖棚运营承包合同》中细化约定。
(3)运营期资产处置限制性约定(民法典物权编、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运营期限内,未经六道湾子村集体书面同意,运营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将项目土地、暖棚建筑物、配套附属设施设置抵押、质押担保;
整体或分块转租、转包、转让设施使用权;
擅自改变暖棚建设用途、建筑结构,蓄意损毁、破坏大棚及配套设备。
若运营方违反本条约定,招标人及村集体有权立即解除运营承包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运营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机关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4)设施维修养护责任划分
运营全过程中,暖棚主体、灌溉、电力、保温等全部配套设施的日常巡检、维修、保养、更换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全部费用,均由运营方全额承担;因运营方管护不当造成设施损毁、资产减值的,运营方须全额修复并赔偿村集体经济损失。
7.工期要求:施工工期9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运营期:15 年,运营起始日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
8.质量要求:(1)施工标准:合格;(2)运营维护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运营维护标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四道湾子镇六道湾子村和美乡村暖棚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区铁****广场2A号楼3-111
邮编:024000(请注明“四道湾子镇六道湾子村和美乡村暖棚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3 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 7 月 17 日至2026年 7 月 23 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四道湾子镇本街
联系人:李万峰
电话:136****09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区铁****广场2A号楼3-111
联系人:潘佳伟
电话:183****5039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