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价公告
| **** 2026年6台报废车辆处置竞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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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 2026年6台报废车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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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类型 |
交通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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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 |
共计6台车辆报废处置,分别为渝B293CK(所在地**),渝B593PQ、渝AP10M2、渝B540SS、渝B721JH估值(所在地**),渝B2P942估值(所在地**),具体详见第二章 竞价须知。 |
交易方式 |
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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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23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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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总价 |
1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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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条件 |
1.必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参与。 2.持有商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
加价规则 |
加价幅度500元/次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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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方式 |
标的成交后,合同签订之日,在10个日历天内付清竞价成交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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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特别提醒: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竞价成交即表示竞得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 2、本次竞价的车辆均为评估值,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号牌均不在竞价范围内。 3、标的竞价成交后,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机动车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机动车违章、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得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产权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5、竞得人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6、竞得****动车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并承担机动车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7、竞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产权方有权要求索赔并追究受让方刑事责任。 8、若车辆涉及资料不全的,竞得人自行补办或协商委托方提供相关证明,需要调出信息资料的,****管所了解咨询。 9、产权方对产权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竞价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 10、本次竞价,产权方只提供税率13%的成交款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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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3日10:00(**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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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23日11:00(**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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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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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勘察联系人及电话:张中华 023-****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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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联系人及电话:陈柏文 023-****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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