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3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13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建筑、装修垃圾**化处理项目 | **维吾尔自治区**州**市大西渠镇北一路与X124省道交汇处东北处 | **** | **瑞泽天****公司 | 本项目拟在**市****公司厂房内东侧布设1条垃圾筛分破碎生产线和1条大件装修垃圾撕碎人工分选生产线,西侧设置3750m2原料贮存区,改造厂房内东南侧库房作为危废贮存库,项目依托厂房外硬化场地设置3260m2成品堆场,配套使用5间办公用房,冬季采暖、****公司已有基础设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颚破机、棒条筛分机、撕碎机和风选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原料堆场设置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应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各生产线上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破碎后的再生粉料和再生骨料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成品堆场分区堆存,采取篷布覆盖,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排水市政管网收集后,最终排****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并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再生粉料外售回用于建材和道路工程填料;再生骨料外售回用于工程填料;分选出的废钢铁、塑料、木屑、棉纺类等杂质经分类收集后外售专业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粉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筛网、废皮带、废托辊、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利用轻杂质(碎海绵、碎布、无法回用的塑料膜等)转运至昌****发电厂处置;不可利用重杂质(玻璃、陶瓷、石膏块、渣土及杂物等)运送****填埋场实施填埋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 2 | **县建筑垃圾填埋厂建设项目 | ****县二工镇芨芨窝子村 | 吉木****建设局 | ******公司 | ****填埋场1座,填埋库区面77789.2m2,配套建设防渗系统、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池、洗车台等设施,同时建设235.84m2办公用房、294.4m2车库、100m运输道路以及供水供电等辅助工程。垃圾填埋场有效库容约150万m3。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抑尘手段,运输车辆严密遮盖并执行进出场在洗车平台冲洗,抑制施工扬尘。运营期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苫盖、洒水车喷洒降尘、控制卸车速度防治扬尘,通过边卸车边适当洒水等方式,减少扬尘影响,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运营期产生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喷于填埋区用于降尘;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后回用。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现阶段不设置破碎预处理工艺及配套设备,填埋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在其施工场地自行进行破碎、分拣等预处理;渗沥液收集池及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经过晾干后送入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理;食堂产生的废油脂及餐厨垃圾设带盖容器盛装食堂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与一体化处理设施产生的脱水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运营期机****修理厂进行,机械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相关要求,严禁随意取土,临时占地结束后及时平整土地,恢复原有地貌。落实防沙治沙要求,植被茂密区采取分层开挖与回填,减少土壤与植被破坏。合理规划覆土区并实施围挡与绿化。实施分区防渗,做好膜下、膜上保护层施工,防渗系统需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中复合衬里防渗结构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系统,按要求开展监测,制定应急响应机制,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