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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公司**供电局协助办理****220千伏潖江站至110千伏红溪站线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选址情况进行批前网上公示,征求相关利益关系人的意见。
一、拟选位置:**市**口镇、**市下太镇(见附图)
二、拟用地面积:1.9330公顷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人民政府网
四、咨询电话:0763-****957
通信地址:****国土空间规划股。来信请在信封注明:[(****220千伏潖江站至110千伏红溪站线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3000
邮箱:ydzrzyj_ghg@gdqy.****.cn邮件注明:[(****220千伏潖江站至110千伏红溪站线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反馈意见]。
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或书面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按程序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相关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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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