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盛桥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答疑公告3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我公司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请问提供该设计负责人毕业证书是否可以
答:如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可另提供毕业日期早于职称证书日期的毕业证书(专业需符合拟任设计负责人岗位要求),或职称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佐证专业。
2、我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拥有一项道路全域改造纯设计业绩,该业绩为联合体项目,我司为联合体牵头方;合同工程范围涵盖道路市政、给排水管线、照明、景观绿化、沿街建筑及公共空间风貌整治、配套标识家具全类整治专业内容,项目总投资额远超400万元,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负责人。
该业绩工程专业内容完全匹配两份答疑公告列明的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程范畴,仅项目名称为道路精品化改造,未直接标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字样,是否可认定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
该业绩为纯设计合同,并非总承包/EPC/设计施工一体化类合同,但整治专业内容、合同金额、人员任职均满足对应条件,该业绩是否符合人员业绩评分项评审要求、正常计分
该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我司系联合体牵头单位,招标文件及现有答疑公告未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问此类联合体牵头方业绩能否作为有效业绩参与人员业绩分值评审
答:本次招标对“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业绩的认定,需同时满足项目名称包含对应关键词且实际建设内容符合相关范畴两项要求,二者缺一不可。你单位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仅为“道路精品化改造”,未体现“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等指定字样,不符合名称要求,因此即使建设内容匹配,该业绩也无法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不予计分。07月10日和07月14日发布的答疑公告中认可的业绩和奖项的名称均含关键字:如整治提质、美丽乡村、环境提升,内容也符合“美丽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项目范畴,所以予以认可。
业绩类型为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是指:承包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关于业绩类型认定:该业绩不予认可。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业绩类型为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你单位提供的为纯设计合同,不符合业绩类型要求,即使建设内容与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也无法参与计分。
关于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效力:若业绩类型符合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你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对应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业绩中担任设计或项目经理工作”的要求,可以作为有效业绩参与人员业绩分值评审。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县盛桥镇街道
联系人:凌程
电话:0551-****17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项目负责人:姚慧
电话:0551-****2666、159****7436
日期:2026年07月17日
**县盛桥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农业开发区整体景观及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其合同协议书中注明工程内容为【(1)绿化整体提升工程,(2)原有路面改造提升工程,(3)重要形象节点提升工程,包括主入口、次级形象入口、林间栈道公园,(4)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包括景观电气、给排水工程、沿线等灯光照明工程、标识系统】,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评分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工程内容能体现上述内容,属于招标文件所述“美丽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项目范畴,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或联合体协议书)中未能清晰体现上述工程内容,须同时提供证明文件予以佐证。具体认定****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及上述原则进行评审确定。
2、我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没有明确标明设计负责人的人员姓名,现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予以证明,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设计负责人)的,投标人另附此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已明确设计负责人姓名)予以认可。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及上述原则进行评审确定。
3、我公司提供的获奖项目为【**地区美丽乡村风景线文化示范线项目总承包】。所获奖项为【优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其获奖项目的合同内有注明工程范围为【主要道路交叉口节点、沿线文化景观、沿线绿化景观、建筑立面(含古建修复)、标识系统、路面改造、景观小品、公交车站、公共厕所、灯光效果、村庄基础设施等改造提升内容】,****公司提供的获奖项目及所获奖项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人所述的“美丽乡村风景线文化示范线项目”,其合同的工程范围能体现上述内容,属于招标文件所述“美丽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项目范畴,“优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奖”如由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且符合招标文件对奖项类别及颁发主体的相关要求,属于招标文件所述的“设计类奖项”。并按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及上述原则进行评审确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县盛桥镇街道
联系人:凌程
电话:0551-****17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项目负责人:姚慧
电话:0551-****2666、159****7436
日期:2026年07月14日
**县盛桥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我单位提供的项目名称为“**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七标段”的工程业绩,设计内容为“主要对设计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景观绿化、沿街建筑等方面整治提质进行规划设计”,该业绩获得的设计类奖项,是否满足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项的评审要求
答:如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能体现设计内容为“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景观绿化、沿街建筑等方面整治提质进行规划设计”,属于招标文件所述“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项目范畴,可予以认可。奖项荣誉相关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及上述原则进行评审确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县盛桥镇街道
联系人:凌程
电话:0551-****17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项目负责人:姚慧
电话:0551-****2666、159****7436
日期: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