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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
三、物业管理费
已租房屋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户承担。
四、如对上述有异议请联系以下部门
1. 承办部门:****计划财务处(筹)
部门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138****8215
2.协办部门:****党政办公室(筹)
部门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23-****0826
3.监审部门:****纪检审计处
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3-****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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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