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南坑镇闽台乡建乡创集镇典型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南坑镇闽台乡建乡创集镇典型提升工程****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6]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1、道路工程:改造镇区核心道路总长1076.13m,分为A(AK0+000~AK0+492.533)、B线(BK0+000~BK0+299.546)及C线(CK0+000~CK0+284.051),主线白改黑路面面积12006.18m,路面修复面积暂按1600㎡计,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平均6.0~8.0m。2、商业街立面改造提升。3、主干道沿线杆线整治。4、农贸市场改造。5、适老化农房改造。6、园林景观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南坑镇闽台乡建乡创集镇典型提升工程,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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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503.72元;发包价为****153.3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④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⑤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闽建许〔2024〕10 号)的规定执行。****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18 00:00:00 至 2026-07-29 09:00:00 通****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 年07月29日 9 时 0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 (¥83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7-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标书代写https://gcjy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南坑镇**路1号,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0478,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县**镇西环路87号401室,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6-****050,传真:/
联系人:黄奕雄(项目负责人)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县**镇教育路 4 号、**县**镇**路 12 号
联系电话:0596-****270、0596-****380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滨路 21 ****服务中心 6 楼)
联系电话:059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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