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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核查,并与项目申报单位逐一核实(部分项目单位无法取得联系),**县2017年至2023年有1116个项目自备案后,项目单位逾期2年未开工建设,未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情况说明,未申请撤回备案信息,经提醒后未作出相应处理。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4号令)第十五条、《**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规〔2025〕5号)第四十七条规定,****改革局将对1116个项目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的项目备案信息予以移除,项目单位原取得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文件自移除之日起自动失效。
拟移除的备案项目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本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止(不包含法定假日)。公示期间,如对本公告事项存在异议,****改革局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诉并说明理由。
联系电话:0827-****728,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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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