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张掖-高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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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日期:2026-0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216****环境局环****管理科)

传 真:0936-****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东北郊盛和路6****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年产10000吨1-硝基萘、8000吨橡胶防老剂(1-萘胺)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6年7月17日

建设地点

****园区**工业园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创新****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为**项目,****园区**工业园。2018年7月,我局以张环评发〔2018〕62****公司《年产10000吨DSD酸、8000吨H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4000吨H酸生产线已建成投产,2019年因安全监管政策原因停产至今,需对生产线进行较大幅度技改,目前正在进行技改准备工作;二期4000吨H酸生产线和年产10000吨DSD酸生产线因市场、项目资金等原因不再建设。本次拟**1-萘胺生产车间和硫代硫酸钠生产车间,分别建设年产8000吨橡胶防老剂(1-萘胺)和14000吨副产硫代硫酸钠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储运工程(仓库及罐区)、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589万元,占总投资的6.5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设置围挡、挡墙并采用防尘布苫盖;遇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立即停止土方施工,并对现场做好遮盖,最大限度抑制扬尘。施工作业面、裸露地面须常态化采取覆盖、洒水抑尘措施。规范物料运输管理,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限速行驶,减少行驶扬尘;运输渣土等散装物料须全程密闭,严防物料沿途抛撒造成道路扬尘污染。施工现场须配套建设车辆冲洗平台,所有进出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地。运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工段废气治理措施。

(1)1-萘胺车间:配料工序、硝化工段、硫酸浓缩工序、中和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一级深度冷凝,二氯乙烷回收塔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深度冷凝,上述废气冷凝处理后与蒸馏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排入“一级深度冷凝+二级加压稀硝酸吸收+二级次氯酸钠吸收+三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配红料工序和还原工序产生的硫化氢废气采取“一级碱吸收+三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硫酸雾、NMHC、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废气排放口对非甲烷总烃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硫代硫酸钠生产车间:加硫釜产生的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3)储罐区废气:2#罐区产生的硫酸雾和硝酸、氮氧化物依托1-萘胺车间二级加压稀硝酸吸收+二级次氯酸钠吸收处理+三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3#罐区产生的二氯乙烷、NMHC采取二级活性炭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萘胺车间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4)危废贮存库废气:废气收集后依托硫代硫酸钠生产车间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5****处理站废气:废气依托硫代硫酸钠生产车间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6)蒸发不凝气:MVR产生的不凝气依托硫代硫酸钠生产车间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7)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废气无组织管控要求,采用先进的DCS集散控制系统,装置区物料投加、周转、不凝气及冷凝液的收集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加强储罐、物料桶等附属设备的维修、保持储罐、物料桶的严密性、改进操作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损失。对生产过程动静密封点(阀门、法兰、泵、罐口、接口等)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控制无组织排放,对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输送、储存、转移、卸放、搅拌、包装等环节均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工艺废水经精密过滤器+三级树脂吸收+芬顿氧化预处理后与尾气吸收废水排入混凝调节池调节,最终进入MVR生产装置蒸发除盐,MVR生产装置产生的冷凝废水同试验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的150m3/d****处理站(调节池+A/O+终沉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对pH、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1.2m高围堰,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管或架空敷设,不得埋入地下。常态化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重点针对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关键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环。按规范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厂区上、下游及厂区内分别依托现有各1眼地下水监控井,监测频次为上游1次/年,厂区内及下游2次/年;在厂区重点影响区按规范布置土壤监测点,监测频次为表层样每年一次、深层样每3年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园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园区指定的地点规范处置。运营期,项目**1座危废暂存间(204㎡),各生产车间产生的蒸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试验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抹布、废导热油、清罐沉渣、冷凝残液、废树脂、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以及废盐等危废,须根据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规范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配红料工段硫化钠溶液过滤产生的压滤废渣及不含危险特性残留物的破损包装袋,****园区****填埋场填埋处置。对副产硫代硫酸钠进行产品质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可按副产品外售,否则按照危废鉴别规范和标准对有毒有害成分进行鉴定,根据鉴**果规范管理;在未鉴定之前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置。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物联网监控体系建设,确保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处置。

5.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厂界噪声分别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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