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宏达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第1标段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宏达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
2、项目编号:****;
二、变更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执行标准为《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Q/GDW 11337-2023),由于《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殊性,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最高投标限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1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 小写:****1209.94元; 大写:壹仟伍佰肆拾万零壹仟贰佰零玖元玖角肆分;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 小写:****1814.31元; 大写:壹仟叁佰柒拾柒万壹仟捌佰壹拾肆元叁角壹分; 安全文明施工费: 小写:366395.51元 大写:叁拾陆万陆仟叁佰玖拾伍元伍角壹分; 暂列金额: 小写:0元; 大写:零元; 暂估价: 小写:0元; 大写:零元; 增值税: 小写:****000.12元; 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叁仟元壹角贰分; 分部分项工程费: 小写:****5079.29元; 大写:壹仟叁佰壹拾伍万伍仟零柒拾玖元贰角玖分;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小写:616735.02元; 大写:陆拾壹万陆仟柒佰叁拾伍元零贰分; 注:投标人报价均不得超出以上规定的各项价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即废标)处理,本项目所列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含扬尘治理费。 |
现变更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第1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小写:****1209.94元; 大写:壹仟伍佰肆拾万零壹仟贰佰零玖元玖角肆分;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总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总价不超出最高限价总价;投标报价不超出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各项价格不超出招标文件中给出的价格;否则不合格。 |
现变更为: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总价不超出最高限价总价;否则不合格。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标书代写 ② 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1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1、 按照上述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2、 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定标时间以邮箱形式告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
现变更为: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标书代写 ③ 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1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4、 按照上述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总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5、 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6、 定标时间以邮箱形式告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以本次变更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市顺河****委员会
电 话:0371-****915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南土街28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0371-****9188
电子邮件:****@126.com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
联 系 人:封美丽
联系电话:0371-****2289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