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广场巷分时段实施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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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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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 关于广场巷分时段实施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17时36分

****广场周边群众夜间休闲健身、散步出行安全,整治该时段车辆随意穿行、乱停乱放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广场巷区域实行分时段车辆限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中心广场全域、广******局大门口,****集团大门口)。

二、限行时间

自2026年7月22日起,每日19:00—21:00实施限行管控。

遇大风、大雨、暴雨等恶劣天气及冬季特殊天气,限行措施临时解除,具体以现场交通标志指示或者执勤交警现场指挥为准。

三、限行管控要求

限行时段内,三轮及以上动力机动车(含燃油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各类低速四轮电动代步车)禁止驶入上述管控区域;全域严禁各类车辆违规停放、在人流密集区域穿行。

无需提前报备可直接通行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辖区小区、单位突发紧急类民生抢险车辆(包含水、电、气、通信管网抢修、住户紧急送医及安全险情应急处置车辆),事发紧急来不及报备,不受限行约束。

必须事前报备审批车辆:计划性工程施工、常规管网检修、预定工期应急抢修等可提前预判作业的车辆,确需在限行时段通行的,相关单位须提前向****报备审批,取得通行许可后方可驶入管控路段。

四、便民停车指引

前往广场休闲市民,两****广场大**前划定停放区域;

机动车可就近停****停车场。

五、违法处置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限行、禁停规定的车辆,**交管、住建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三条、《**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占用消防通道、严重妨碍道路通行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拖移。

拒绝、阻碍民辅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法,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施时限

本通告自2026年7月16日起对外公示,2026年7月22日零时起正式施行。

七、温馨提示

城市文明治理既需要刚性管理制度,也离不开广大市民理解包容。请沿线各单位、商户、居民及广大驾驶人提前调整出行时间、合理规划路线。本措施旨在守护群众公共活动安全,因管控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望全体市民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建设局

****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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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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