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承租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 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租赁合同》****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将首年租金和交易服****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5000.00元作为承租押金。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本次租赁标的押金退还方式: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租赁资产齐全、除正常耗损外无人为损坏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后2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对承租标的的使用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不得非法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本次租赁标的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破坏土地原有自然结构,如对其产生破坏,承租方应恢复土地原有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本次出租土地地面无硬化,无水、无电、无天然气、无暖,如涉及开通由承租方负责,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除土地税外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原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按照原租赁协议执行。 8、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