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市**区塔南路东侧、工业**侧。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3437.52平方米。许可证号:建字第****112026GG****680 (建筑)号。日期:2026年7月17日
注: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提出****机关决定不予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满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