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7063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其他
本项目招标人为****,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1.1.1 项目名称:一批分选机采购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邀请竞争性谈判
1.1.4 项目概要情况:
| 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信号 |
数量和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 01 |
1 |
主动控温型常高温测试分选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1台 |
190 (含税价) |
351 (含税价) |
合同签订后 105 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 |
| 2 |
主动控温型高低温测试分选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1台 |
161 (含税价) |
说明:
1.★谈判的各轮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2.★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谈判、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1.2.1 基本要求
1.2.1.1 分选机生产原厂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应与集成电路测试和筛选有一定相关性,例如:集成电路测试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分选机的设计和制造、集成电路测试、半导体测试设备、芯片自动检测机的设计和组装等。
1.2.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事业单位,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 为中华人民**国国籍 (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生产和销售过同型号产品的成功经验;并能够提供与投标设备型号相同的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包括销售合同、出货签收单和发票等,以及对应的技术指标说明书(或者技术参数一览表)。必要时,可以对应标方拟投标的同型号设备进行现场审查;
1.2.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1.6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8 本次采购为通用设备,原则上不得通过代理商采购,原厂因特殊原因不参加的须由原厂提供书面文件并指定唯一授权代理商。原厂确需授权代理商参加的,须在授权文件中详细描述以下内容:1、不直签的理由;2、选择代理商的依据及考量,代理商资质要求; 3、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纠纷等责任主体;4、代理商报价模式,如何确保利润不虚高。投标代理商须在报价明细中提供成本利润清单,并承诺由原厂提供维保的配套设备不赚取差价。;
1.2.1.9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我单位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1.2.1.10 其他合理相关要求;
1.2.1.11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1.2.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仅有被邀请的单位可以参与。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7月17日起到2026年7月24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市山水东路。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0-****5127 /151****0803
1.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被邀请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事宜。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小组判**论为准。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1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8月4日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标书代写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采 购 人:****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0-****5127 /15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