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凤城镇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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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镇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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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镇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关于同意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凤政函〔2026〕67号)文件精神,****政府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详见附件1)公开遴选施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内容及规模、报价上限价格及施工工期等)详见附件1。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具备有效的相对应项目类型的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对应项目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本项目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响应人应递交的材料

1.法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7.施工单位简介(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综合实力、获奖情况等);

8.提供近一年内同类型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报价文件(详见附件2);

10.报名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全套资料按照第1-10项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注:第1-6项材料另备一套(无需密封),供报名时现场核验。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2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

地点:**县思源街道办锦绣路3****政府304办公室(黄工183****7339、卢工183****7732)。

五、确认方式

由****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召开会议集中讨论,综合考量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工作业绩、社会信誉、获奖情况及竞标价格等因素,择优选定的施工单位。对未选中的报名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发布方式

****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附件:1.**县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2.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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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17
招标公告
凤山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凤城镇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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