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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审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含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经营者)。
注:无职工档案、视同缴费年限人员无需预审。
二、审核内容
出生年月、参保人员身份(工人或干部)、参加工作或起始参保缴费时间、视同缴费年限、法定退休时间、退休或享受基本养老金时间等。
三、所需资料
1.职工档案;
2.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3.《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可登录“****服务大厅”后到线下窗口办理,也可直接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受理;
2.预审:社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生成《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表》;
3.确认:申请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4.退休办理:申请人在所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凭已签字确认的《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表》办理退休待遇审核。
****服务大厅https://rs.****.cn/index/
五、温馨提示
1.各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申请预审,未申请档案预审的参保人员,仍按照原渠道办理退休手续。
2.预审不是正式退休审核,仅是信息确认与问题清理环节,仍需退休当月办理退休手续。
3.退休预审非全市通办,办理地点为参保人员退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六、咨询电话
0511-****0085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