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报来《关于江****电站35kV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永发改字〔2026〕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电站施工电源供电需求,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36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7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7〕7号)、《****能源局关于做好核准权限进一步下放后电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1〕27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5〕57号),同意建设:江****电站35kV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永**坳南乡。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1.电气一次:本期扩建1台2号主变,容量1x10MVA;新增10kV出线间隔4个,接线型式完善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无功补偿采用并联电容器组,扩建1x2000kvar并联电容器。2.电气二次:扩建主变配置1套主后分开电气量保护及1套非电量保护,新增扩建主变各侧测控功能由主变各侧后备保护集成,本体测控装置单套配置。3.土建部分:**2号主变基础、母线桥支架及基础、电容器基础等。支架均采用钢管柱。
四、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40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水利、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确保有效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江****电站35kV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坳南35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赣电腾达审〔2026〕90号)及****《关于江****电站35kV主变扩建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电站35kV主变扩建工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委员会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不涉及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其他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需要招标,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等不需要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