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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处理厂****处理厂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1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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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发布后因原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 ||||||||||||
| 3、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17时45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1.收费标准:参考《**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收费金额:86330.96元;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最终得分为83.57分; 3.本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期限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路中段 | ||||||||||||
| 联系人:马振东 | ||||||||||||
| 联系方式:185****588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市科学大道与棋源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6楼 | ||||||||||||
| 联系人:岳姗姗 | ||||||||||||
| 联系方式:0371-****7628 158****787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岳姗姗 | ||||||||||||
| 联系方式:0371-****7628 158****7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