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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至**铁路**段(**段)项目建设需求,********公司****公司申请临时使用**市**草庙镇草庙村、魏圩村、治岗村和墩集镇石**村土地6.5790公顷,用途为备料场、钢梁拼装场、施工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57号)。现用地期限已结束,********公司****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6年7月17日-2026年8月15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王莉莉 **** 张冠中 0557-****735
联系地址:**省**市**区淮**路219号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