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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海湾一区12幢3单元等业主向本局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审查申请,要求进行加装电梯。以上3个加装电梯方案项目设计图已经审查合格,现将该3个项目工程设计图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应在10个工作日(7月17日-7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对于该公示图纸及相关公示内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请致电或到我局咨询。逾期不申报的,视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0577-****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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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