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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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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大街东侧规划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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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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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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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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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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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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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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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钱****中心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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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路536号12层1201-1203室、1205-1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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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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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伍红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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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1-****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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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3****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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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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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大街东侧规划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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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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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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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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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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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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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新增“⑧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减量化措施总费用为:677959.78元(不含税)。投标人应根据减量化设计专篇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在技术标中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中应包括减量化目标、措施及相应费用金额。” 2、专用合同条款“1.3 法律”中增加:“《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和**化产品利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26)1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垃圾运消分离管理的通知(杭建工〔2026〕32号)”。 3、专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中调整增加:“(2)工程渣土长效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并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并按有关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4、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调整增加:“(3)工程渣土长效管理:承包人应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事项与消纳事项应分别委托,其中建筑垃圾运输事项应当委托给具备工程渣土准运资格的运输单位;消纳事项应当委托给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核准确定的消纳场地运营单位。” 5、专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中调整“工作日”为“天”。 6、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中增加:“《项目减量化措施清单(中标价)》”表格。 7、提醒:各潜在投标人请下载最新版本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版本不对引起的投标问题请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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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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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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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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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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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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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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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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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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