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上帕镇腊竹底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 上帕镇腊竹底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49796-2026-282162
发文机构****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2026-07-17 17:47:43

****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给予上帕镇腊竹底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立项的请示》(上政发〔2026〕114 号)、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单位内部评审意见全套材料收悉。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分级分类简化审批实施口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咨询评估;本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小、建设内容单一、工艺技术简易,实施方案由你单位组织班子及业务骨干开展内部集体评审,评审意见可作为本局项目审查、出具批复的法定参考依据。本局以项目申报文本及内部评审意见为核心审查依据开展审批工作。

按照“谁报送资料谁负责、谁组织评审谁担责”法定权责原则:****政府作为项目申报及实施主体,对本项目全部申报材料、实施方案、内部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政策合规性承担全部主体责任;参与本次内部评审的单位负责人、项目业务管理人员对评审结论客观合理性承担岗位工作责任。经综合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上帕镇腊竹底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上帕镇腊竹底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

改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

进场道路平整92.0平方米、公厕建设32.0 平方米(底框结构)、经济用房建设(厨房)72.0平方米(框架结构)、场地建设150.0平方米(混凝土框架主体,夹胶玻璃台面)、场地回填土980立方米、鱼塘改造(池壁加高、提水井、排水沟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化粪池、给水管、供电线、鱼池清理)。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投资估算为100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第一批**对口帮扶沪滇协作资金;项目资金未足额落实到位前,严禁开工建设,不得发生实质性工程支出。

七、建设工期:

2026年8月—2027年2月。

八、节能与生态环保要求: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节能、环保管控措施,项目实施全过程落实扬尘、污水、固废、噪声管控,同步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持续优化节能工艺,确保各项能效、环保指标达标运行。

九、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

(一)严守基本建设法定程序。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结规划、用地、林地、水利、水土保持、生态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全部前置审批备案手续,完善各类要素支撑材料,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规施工等行为。任何涉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总投资、资金来源等重大调整事项,必须履行变更报批程序,未经本局书面批复不得擅自实施。

(二)严格落实工程管理制度。全面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规模、标准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同步落实项目全过程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规范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严格按照批复投资范围列支,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建立健全项目绩效监控机制,动态跟踪产出、效益指标,完工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资金核查、专项审计。

(四)抓实安全生产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全过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规范高空、土方、用电、汛期等各类施工作业管控,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环评、水保等管控要求,规范处置施工扬尘、噪声、污水、建筑垃圾,同步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施工完成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五)按期推进建设与规范验收。严格按照批复工期组织施工,科学制定阶段性施工计划,合理统筹人力、材料、机械保障,避免无故拖延工期。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先行组织竣工自查,自查合格后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及时完成资产确权、档案归集、移交管护工作,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项目名称:上帕镇腊竹底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监理投资估算金额不足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估算金额未超过4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不足200万元,不采用招标形式。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7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