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7 16:45:00
|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7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00万元/年
5.最高限价:1200万元/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本项目共分成2个包段,项目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2个包均参加,需分开制作文件并分开递交文件。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包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预算 |
限价 |
| 1 |
食材配送服务① |
蔬菜类、肉类(鲜猪肉、鲜鸭、鲜鸡等新鲜现杀肉制品)、新鲜水产品类、水果类、预先包装食品等食材配送服务 |
650万元/年 |
650万元/年 |
| 2 |
食材配送服务② |
鲜牛肉、鲜羊肉、冷冻肉类、冷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乳制品饮品类、粮油类、其他农产品等食材配送服务 |
550万元/年 |
550万元/年 |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需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承担,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文件所称“中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24日17:00时止(**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2733);电子标服务
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74-****2077(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标书代写
5.企业注册信息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2708;
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09时30分(**时间);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 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如招标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址:**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7号会议室。
3.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官网(http://www.****.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高新区**街道花城大道166号
联系方式:027-****3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磊 王丹萍 杨楚君 洪文金 黄雷 黄瑞 黄钎 余轶菲 张锡文
电 话:027-****1918
电子邮箱:****@qq.com
2026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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