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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玉屏街道热区水果产业配套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玉屏街道热区水果产业配套设施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大坪社区:****社区**取水池1个(2.35X1.5m),DN200 1.0MPaPE管265米,DN200螺旋钢管310米,**(30cm*30cm)沟渠6153米,DN751.25MPaPE管5266米,DN32 1.25MPaPE管13839.6米,50立方米成品水池9个(直径5.6m,高2.7m);杨家湾村**产业道路硬化10876米(C30混凝土,宽3.5m,厚20mm),取水池1个(2.35X1.5m),DN110 1.25MPaPE管5684米,DN32 1.25MPaPE管10293米,50立方米成品水池5个(直径5.6m,高2.7m);旱谷地村**取水池2个(2.35X1.5m),DN110 1.25MPaPE管11198米,DN63 1.25MPaPE管3492米,DN32 1.25MPaPE管19223.6米,50立方米成品水池43个(直径5.6m,高2.7m)。5684米,DN32 1.25MPaPE管10293米,50立方米成品水池5个;旱谷地村**取水池2个,DN110 1.25MPaPE管11198米,DN63 1.25MPaPE管3492米,DN32 1.25MPaPE管19223.6.6米,50立方米成品水池43个。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7-17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业农村局0870-****125 |
| 备注: |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公告完整内容详见附件信息。电子标服务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侯柏君 |
| 办公电话: |
0870-****36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林向涛 |
| 经办人: |
李秋仙 |
| 办公电话: |
158****6992 |
移动电话: |
158****699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玉屏街道热区水果产业配套设施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3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3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58.9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成送审、报批、审批手续等工作及相关设计配合)、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等,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巧****社区、旱谷地村、杨家湾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 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响应此条款要求) 1.2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第(1)至(2)项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提供与投标人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投标人: 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响应此条款要求) 1.2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第(1)至(2)项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响应此条款要求)。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提供与投标人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提供与投标人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2.3拟派施工负责人:(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提供与投标人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3)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牵头单位拟派。 2.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其他: 3.1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的函》,自2025年10月13日起,凡参与**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的企业,无需再通过邮件或其他任何方式申请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各投标企业实名登录“信用中国(**)”、**政务服务网站,免费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省外企业在“信用中国”上查询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或在公司所属地省份的“信用中国(XX省)”查询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牵头单位提供)。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此条款要求)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投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该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投标人应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施工企业提供)。 4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6)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不得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投标****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16)投标人不得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8)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初步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19)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合同总投资为1158.97万元,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总投资的2%。为贯彻落实《****委员会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减免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即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确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8-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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