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部分)勘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部分)勘查设计项目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和“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库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部分)勘查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
2.3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其他资金;
2.4招标内容、规模及建设地点:
淇河中游五朵山北部丘陵坡地综合整治工程:涉及西坪镇、寨根乡、重阳镇3个乡镇;生态修复总面积112.23万平方米。实现水土流失治理57.45万平方米、林地提质改造43.10万平方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3.50万平方米、新增耕地9.54万平方米;
淇河中游黑漆河等7条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位于西坪镇、重阳镇、寨根乡3个乡镇,主要包括黑漆河、峡河、水峡河、洋淇河、圣后湾河、鸡听河、船鱼沟等淇河一级支流及二级支沟;生态修复总面积170.6万平方米。实现水环境治理150.61万平方米、河道修复长度21.96千米;
老灌河中游霄山北部丘陵坡地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重阳镇、丁河镇、五里桥镇、回车镇、丹水镇、**镇**关镇7个乡镇;生态修复总面积201.5万平方米。实现水土流失治理54.38万平方米、坑塘水面治理13.22万平方米、林地提质改造112.13万平方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14.58万平方米、新增耕地53.33万平方米;
老灌河上游青**-白仗山一带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位于**县丁河镇、双龙镇、五里桥镇和二郎坪镇;矿山生态修复11.03万平方米,新增林地8.13万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完成各单项工程勘查、测量、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全流程工作,同步提供技术交底、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配合编制子项目工程勘查设计,配合各级评审、修改、报批。
包含:外业实地勘查测绘、现状调查采样、方案/初设/施工图全套编制、专项治理报告、设计变更、驻场答疑、竣工验收配合。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后续服务延伸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8质量要求: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地质类、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有效劳务合同,并提供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在**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标书代写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①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统筹全域地质灾害勘查、生态修复总体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④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财务报告、信用报告、无行贿行为承诺及相关人员配备等资料,所需投标资料可全部由牵头人上传至市场主体库。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3.10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市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三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3)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0日08:00分至2026年8月11日0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09: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电子标服务
5.3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U 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
地 址:**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8
招标人:****
地址:****中心后楼
联系人:封培江
联系方式:137****7256
监督部门:****
地 址:****中心后楼
联系人:康少丽
联系方式:139****15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钱磊
联系方式:158****572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