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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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学影像科高端磁共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后30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2)合同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60%。 (3)合同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安装完成并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调试报告上加盖甲方公章。合同设备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等额有效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如果乙方有违约责任,甲方可在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违约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
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银行保函的形式向甲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70%、有效期限为1年的预付款保函以及等额有效发票,甲方收到上述材料核实无误后30日内预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00%。 (2)合同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指定人员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安装完成、试运行一个月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调试报告上加盖甲方公章,同时退还预付款保函。如合同设备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则应相应**试运行时间一个月,以此类推,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合格的时间以最后一方盖章时间为准。 (3)合同设备验收合格且甲**式投入运行后,乙方提供5年免费质保服务,服务内容按照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内容执行。设备正式投入运行的时间由甲乙双方签署投入使用单确认。标书代写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职工新村3号
联系方式:035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南路87****广场写字楼
联系方式:035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香弟、尹元、刘洋、雷鸣、张建钰
电 话:0351-****99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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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7.17变更文件 (政采云最终版)山西省肿瘤医院医学影像科高端磁共振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