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实验室****中心专项工程已由2607-411103-04-01-731585备案,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实验室****中心专项工程
2.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市****开发区纬十**侧、昌盛路西侧,****实验室新大楼。专项工程主要在大楼八层(约3500****检测中心。****中心****实验室建设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精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含自控)工程、微生物净化装修工程、台柜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给排水,纯水,气路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暖通工程、废水废气处理工程、监控及智慧化工程等,****实验室满足仪器设备运行要求,满足检测流程,保证满足CMA资质认定及CNAS认可规范要求。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约85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项目设计、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施工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竣工验收、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内容。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艺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招标人选取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EPC总承包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内容。
2.4项目工期: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需满足本款3.1、3.3、3.4的要求;设计方需满足本款3.1、3.2、3.4的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CA数字证书,****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6-07-18 00:00:00(**时间、下同)至2026-08-07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4.3 **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4.4 **市CA办理地址:**市市民之家五楼;办理电话:0395-****9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08-07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其公共**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25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95-****929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学科技园**18号楼B座5层
联 系 人:蒋女士 王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8990 188****8319 175****3502
监督单位:**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