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SZS)000982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6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000.00元
采购需求:
| ****超声内镜系统采购项目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超声内镜系统(超声诊断设备)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1 | 超声内镜系统(超声诊断设备)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00000.00 | |
| ****肌电图仪采购项目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肌电图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1 | 肌电图仪(肌电图诱发电位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一标包:****超声内镜系统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二标包:****肌电图仪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有关规定。 (2)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需提供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备注:①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政府采购活动; ④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 2026-07-17 08:00:00 至 2026-07-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6-08-07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公共**交易系统(二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公共**交易平台现已实现了西部CA、**CA、新数CA、**CA实体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的区内共享互认、全区通用。投标人可办理以上任意一种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CA锁业务办理事项如下:一、实体数字证书办理 各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实体证书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认证中心 地址:**市**区泰康街甲1号隆基商务大厦416室。服务电话:400-6161-987 153****7974 ****认证中心 1.**市网点地址:**市**区**中路49****中心B座23层2305号。 服务电话:****188588 2.**市网点地址:****中心二楼22号窗口。服务电话:0952-****643 3.**市网点地址:**市政务大厅一楼38号窗口。服务电话:0955-****737;4.**市网点地址:****政府政务大厅三楼134号窗口。服务电话:0953-****066;5.**市网点地址:****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大厅。服务电话:****188588 (****认证中心 地址:****市**区长城路光耀大厦B619室。服务电话:132****2525 二、移动数字证书办理 移动数字证书可通过访问**公共**交易网“CA办理”栏目扫码下载安装标信通APP办理。 (2)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网通过CA锁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 0951-****120 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上传,开标时使用 CA 锁在“**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 (5****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镇团结东路8号
联系方式: 0952-****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虹桥****中心A座22楼2203室
联系方式: 0951-****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淑萍
电话: 0952-****61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崔晓坤 吕海敏 王春霞 闫伟
电话: 0951-****061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