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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分局关于上报**市**区2025年度第九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增报〔2026〕412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2025年度第九十六批次使用0.218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将你区增江街白湖村新屋、上楼、******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181公顷(其中耕地0.17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2181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二、****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指标(确认信息编号****)。
三、使用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税等有关税费请按规定办理。
四、请你****管理部门指导用地主体按规定开展压覆矿查询,涉及压覆重要矿产**的,应开展压覆矿审批,涉及已设矿业权的,应与矿业权人协商,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
五、请你****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附件下载:农用地转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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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