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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精准确定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与养老服务补贴资格,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经报名受理、资质审核、综合评审等法定程序,现将遴选结果补充公示如下:
一、遴选基本情况
本次遴选严格遵循 “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原则,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相关政策要求,重点对申报机构的主体资质、场地设施、人员专业度、服务规范、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于2026年7月10日收到1家机构的有效申报材料,经遴选工作组审核最终确定1家拟入选机构。
二、拟入选机构名单
1.**泓歆慷****公司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17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无异议将不再另行公示入选名单)。
四、监督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受理部门:****民政局101室
联系电话:0351—****405
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无异议的拟入选机构,将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将取消服务资格);
2.入选机构需严格遵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及遴选承诺,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开展评估工作,保护被评估老年人隐私与合法权益,不得参与本项目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相关业务;
3.****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