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合浦县海角亭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桂文旅许字〔2026〕22号)

审批
广西-北海-合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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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县海角亭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
2026-07-17 18:52


****文体局:

你局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向我厅提出关于审核评审《**县海角亭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县海角亭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海角亭本体、碑刻保护。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尽可能保持文物原状和保留历史信息。

(二)进一步勘测查明间南、北侧两跨木梁的受力状况,分析南侧木梁下挠变形及其上方二层墙体开裂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修缮措施。

(三)进一步明确碑刻的保护措施,不宜采用玻璃罩封闭形式。

(四)彩绘构件,应以清除表面污渍和治理病害为主,原则上不作补色或增色处理。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期间请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严管动火作业,并落实文物影响监测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四、请你局在文物保护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负责人信息、开工报告报送我厅。

五、工程竣工后,请你局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并报我厅组织实施。

此复。



******旅游厅

2026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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