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3MACHM0AX8B | 建设单位法人:郑智 |
| 杨凯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广** |
| **省**市广**五和镇 |
| ******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8-水力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3-D4413-水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广** |
| 经度:112.305560 纬度: 23.4724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1 |
| 肇环建〔2022〕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45000 |
| 5360.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3MACHM0AX8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7686190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4********885356Q | 竣工时间:2026-06-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announce/?type=detail id=49 |
| 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任务.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主要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任务。不涉及供水、灌溉、航运功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6h,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 2、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45.0m,死水位613.0m,调节库容774.9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02.0m,死水位174.0m,调节库容778万m3。****水库。 | 实际建设情况: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6h,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300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 2、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45.0m,死水位613.0m,调节库容774.9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02.0m,死水位174.0m,调节库容778万m3。****水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上、下水库均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 2、****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 实际建设情况:1、上、下水库均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 2、施工临时营地、施工支洞、表土堆场、永久道路与临时道路长度、大临工程布置,较环评阶段有所变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新增环境敏感区。 |
| 1、表土堆场位置变化 ****水库表土堆场位于2#渣场西南,****水库表土堆场位于库区范围内,****水库环库路。****水库表土堆场位于开关站东南,实际布设于对外衔接道路附近。表土堆场位置发生变化,但不新增永久占地,不新增环境敏感目标,表土堆场落实了相关水土保持措施。 2、取消了原规划4#石料场(库外石料场) 原环评阶段规划了库外备用石料场(即4#石料场),位于地下厂房北,开关站西南,开工至今未启用该石料场,不足石料以外购形式获取。减少了对林地占用,减少了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 3、上水库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位置调整 ****水库水泥混****水库砂石加工系统南侧,沥青混凝土****水库进出水口西北侧约500m处。 根据调查,通过优化施工运输路线,****水库C1标水泥混凝土生产系统、沥青混凝土生产系统,布设于砂石料加工系统东侧,位于本项目征地范围内,增加了与征地红线外原生植被的距离,减少施工过程中噪声对周边生境的扰动,减少了运输成本。 4、下水库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位置调整 ****水库砂石料****水库北侧库尾附近,下库进水出口北侧600m处。根据现场调查为便于施工,下水库砂石料加工系统布设于下库进出水口东南侧。增加了与征地红线外与周边原生植被的距离,减少施工过程中噪声对周边生境的扰动。 5、施工营地变化 环评阶段:原环评阶段施工营地包括施工期业主营地和承包商营地。①****水库右坝头,与下水库直线距离约200m。施工期作为建设单位(业主)、设代和监理办公生活用地,****电站运行前方营地,占地面积50000㎡。②上水库标营地设置在1#上下库连接道路与7#道路交叉口北侧,占地面积11500㎡。③输水发电****水库施工营地布置在对外衔接道路隧洞出口附近,占地面积11500㎡,上水库营地区布置在2#渣场北侧、1#上下库连接道路附近。④下水库标在对外衔接道路隧洞出口附近高程为210.0m的场地处,设置1处营地(永临结合)布置,占地面积9100㎡。⑤下水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标施工营地,布置在对外衔接道路隧洞出口附近高程为220.0m的场地处。占地面积10000㎡。占地面积合计97600㎡。 实际情况: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施工期营地布设情况如下:①业主营地租赁五和**布村土地,设置临时营地,用于建设单位(业主)、设代和监理办公生活用地,营地未设置在项目区内。②上水库C1标设置2处施工营地,1处位于库区西南(采用永临结合方式),占地面积7800㎡,EL.645平台设置一处施工临时营地,占地面积3500㎡。③输水****水库施工营地布置在对外衔接道路隧洞出口附近,占地面积11500㎡,****水库营地区布置在2#渣场北侧营地,改为在引水调压井附近EL.645平台设置1处临时营地,占地面积3000㎡。④下水库C2工程标在对外衔接道路隧洞出口附近,设置1处营地(永临结合)布置,占地面积9100m2;在下水库大坝下游增设了一处临时营地,占地面积6700㎡。⑤机电安装工程营地租赁附近村镇现有住房作为营地,未设置在项目区内。合计项目区内营地占地面积约41600㎡。 项目区内施工营地临时占地均在征地范围内,不涉及新增生态保护目标,取消了环评阶段2#渣场北侧输水发电系统C3****水库营地,减少了对周边生境的扰动。 6、施工支洞位置及长度调整 环评阶段:建设5条施工支洞,总长度1892.29m,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主体工程的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 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建设了7条施工支洞,总长度约2.39km,施工支洞均位于地下,不新增临时占地。地下建筑物施工过程运输主要利用了通风兼安全洞,进场交通洞。 7、永久道路与临时道路里程发生变化 环评阶段:永久道路6条,总长16.38km。主要临时道路5条(上库2条,下库3条),总长5.46km,施工临时便道9.8km。 实际情况:实际设置永久道路6条,总长15.55km。设置主要临时道路5条,总长约6.53km,施工便道8.5km。永久道路优化调整,较环评阶段减少0.83km,主要由于设计优化调整导致。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相应增加了部分临时道路。但临时道路与永久道路均在征地范围内,不涉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临时工程调整变化,均不涉及“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范畴,根据《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不属于重大变动范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过鱼措施、分层取水水温减缓措施,通过生态流量管下泄生态流量。 | 实际建设情况:上、下水库通过生态流量管下泄生态流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主体工程 (1)上水库坝轴线长度为540m;(2)下水库最大坝高为87m,坝轴线长640.00m;(3)输水系统总长度为2713.855m(④机输水系统),其中引水系统长度为1241.462m,尾水系统长度为1472.393m。 | 实际建设情况:1、主体工程 (1****水库坝轴线长度为530.0m;(2)下水库最大坝高为73m,坝轴线长595.0m;(3)输水系统总长度为2777.265m(④机输水系统),其中引水系统长度为1491.288m,尾水系统长度为1285.977m。 |
| 1、主体工程 (1)上水库坝轴线长度减少10m,主要由于施工过程中大坝开挖深度和范围微调,上水库特征水位、调节性能不变,坝址不变,未导致新增保护目标; (2)施工过程中大坝开挖深度和范围微调,导致最大坝高减少14m,坝轴线长度减少45m;下水库特征水位、调节性能不变,坝址不变,未导致新增保护目标。 (3)输水系统总长度增加63.41m,引水系统长度增加249.826m,尾水系统长度减少186.416m。输水系统坡度调整,导致输水系统长度变化。不新增占地,不涉及新增生态保护目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砂石加工系统废水处理设施 | 《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设计规范》(NB/T10488-2021) | 上水库工程标(C1标)、下水库工程标(C2标)分别设置1套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采用“砂水分离+一体化净水器”处理工艺。砂石骨料经过筛分后进行冲洗,废水中主要含颗粒细小的石粉,悬浮物浓度较高。废水在池体或者罐体内砂水分离后,进入净水器,进行混凝反应、离心分离、重力沉降等处理,处理后废水进入回用水池,全部回用于砂石料加工系统生产,不外排。污泥进入压滤装置,压滤处理后,外运至弃渣场。 | 施工期运行期间,每季度监测一次。 | |
| 2 | 混凝土生产系统冲洗废水处理设施 | 《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NB/T10491-2021) | 设置4处水泥混凝土生产系统,分别为C1标上水库混凝土生产系统、C2标下水库混凝土生产系统、C3标下水库右坝肩混凝土生产系统、C3标调压井附近混凝土生产系统。各标段均设置了沉淀处理设施。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或砂石料加工,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泥渣运至弃渣场处理。 | 施工期运行期间,每季度监测一次。 | |
| 3 | 洞室排水处理设施 | 《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NB/T10491-20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排水基本为地下涌水。洞室排水均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其中通风洞、交通洞废水一体化处污水设施,施工支洞、隧洞、自流排水洞等洞室排水设置了沉淀池处理设施。 | 施工期运行期间,每季度监测一次。 |
| 1 | 砂石加工系统粉尘控制措施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采用湿法破碎,加工系统密闭、传送皮带设置喷淋设施。原料均暂存于料棚内,非作业时间篷盖;加工区域洒水抑尘,无雨时间每隔2小时洒水一次等措施减少砂石加工系统扬尘排放。 | 施工期期间,每季度监测1次。 | |
| 2 | 混凝土加工系统、施工扬尘等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取了作业面洒水,道路洒水抑尘、加工区洒水,筒仓设置仓顶除尘器、拌和楼密闭,料仓封闭(夜间覆盖)等措施。 | 施工期间,每季度监测一次。 |
| 1 | 在各承包商的生活区和业主管理区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尽量实现废物减量化,剩余一些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如砖瓦、混凝土块、弃土等统一运至临近弃渣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工程施工期间各营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废金属、塑料、废钢管、废木材等可回收物可回收再利用的,****公司定期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如砖瓦、混凝土块、弃土等统一运至临近弃渣场。 工程施工过程中未设置专门维修车间,车辆机械保养维修,主要依托五和镇周边机修厂,施工场地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
| 1 | 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采用密封、覆盖、包扎等措施,减轻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运营期下泄生态流量,尽量减少对库区上、下游水文流量及农业源灌溉的影响。 | 施工期间枢纽工程、弃渣场、转料场、表土堆场等均落实了表土堆存,堆场覆盖、建设沉砂池及排水沟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有效减轻了水土流失影响;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密闭、严禁越界施工,严禁破坏施工场地周边植被,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等措施,减轻了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采用一次性拦断河床的隧洞导流,保证生态流量;蓄水期设置水泵,从上、下水库内抽水保障生态流量;运行期采用生态流量放流管泄放生态流量,生态流量放流管依托水工建筑物布置,建设内容计入主体工程。 |
| 1 | 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建设单位已制定《******电站施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